法律问答

去年12月,我通过中介公司买了一套二手房合同签订后,双方同意在付款手续批准后,我将向卖方支付首期款!现在卖家通过中间人和我谈判。我希望我能先预付15万给他!我让中介把我们三个叫到一起,然后再签一份补充协议,写下原因,并表示预付15万元给卖家,然后我们三个签字,中介公司盖公章!请问本补充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毕竟,我是第一次买房子,15万不是一个小数目。恐怕我会上当受骗。来咨询吧!

2022-03-11 13:28: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期限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既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又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
  • 如果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反悔的,属于违约,如果买卖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有明确的约定,买方可以选择按照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方式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既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又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按照标的物性质决定的方式或者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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