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双方打架,眼睛被对方打伤,快两个月了,晶体跟虹膜没了,眼睛怕光,现在对方电话打过来,想跟我们谈赔偿的事,像这种,可以不通过公安机关私下谈吗,出事当天就已经报警,立案了

暴力伤害
2019-03-18 09:25: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如果你被打伤,且坚定为轻伤以上,对方构成刑事责任。即便现在取保候审将来也要到法院等判决。
    你还可以附带提起民事赔偿。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关系赔偿:
    一般会涉及以下赔偿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其中,治疗费按照医院出具的医药费和住院费发票为依据;
    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受害人实际的收入损失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前三年的平均收入为准计算误工损失,无法计算前三年平均收入的,按照当地统计局统计的同行业或近似行业的收入计算;
    护理费,家属护理的按照家属的误工费进行计算即可;
    交通费,凭票支付;
    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的伙食标准计算;
    营养费,需要医院出具加强营养的证明,具体数额由法院酌情给予支持;
    受害人必须到外地治疗且无法住院的凭票才能支持住宿费;
  • 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