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们现在一套房子还没有办两证,房子买的时候是舅舅的名字,首付和贷款都是我们还的,我们最近准备办理房产证,准备先办到舅舅名下然后过户给我们,但是突然听到现在舅舅和舅妈正在闹离婚,那我们现在办到舅舅名下房产证是不是会因为离婚造成影响?比如被当成舅舅和舅妈的财产进行离婚分割?我们是不是可以等到他们离婚以后在办房产证到舅舅名下比较好?还是说不管我们现在办不办房产证只要舅妈要求分割都可能被他们离婚进行财产分割?

离婚
2019-03-18 07:48: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房产证的房子一定没有补偿吗?这个不是绝对的。也就是说得看具体情况,看房子是什么时候建的了。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从这一条可以看出,2008年以后,经过城乡规划部门批准核发许可证建造的房子才是合法的房子。没有经过批准建造的房子那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了。这种在拆迁的时候经常会被拆迁方认定成违建给强制拆除的。
  • 关于财产的分割,如果原则上是一人一半。但关于房子,若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的,你自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你的父母有出资,可以按照出资的比例享有房产权益。 关于小孩的抚养权,目前还太小,若你稳定的生活来源以及没有其他不良行为的,原则上孩子归母亲抚养,除非你不要孩子的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费则由男女双方各自承担一半,一半根据孩子的生活地的标准计算,或者是按照一方工资收入的20~30%计算。
  • 您好! 第
    一、财产分割协议。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形成书面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离婚协议无需公证; 第
    二、协议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携带离婚协议及离婚证等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 第
    三、分割比例。分割的比例和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最终是否能按出资比例分割,要看房产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及双方的约定。
  • 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因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一方属于有过错,这里所说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如果丈夫有证据证明女方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女方给予一定的损害赔偿。
    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年满10周岁,应征求孩子的意见。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支付抚育费,标准为收入的20-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