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15个月,男方名下有一套房产,女方名下有一个车,都是婚前财产房子有贷款,离婚女方想要抚养孩子,但是没有工作,所以想尽可能争取财产,要怎么办?

离婚
2019-03-18 06:55: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婚前以男方名字购买的房产,共同还贷的部分为共有财产,可以请求分得一定的份额。
    2、婚后购买的房产虽然登记在女方名下,但仍属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
    3、婚前,父母的赠与一般会认定为是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婚后,父母的赠与一般会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当然,有充分证据证明与此情形相反的除外。
  • 把贷款还清,赎回产权,之后,才可以办理过户,离异是办理离异住房析产过户,凭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经过公证的离异协议(上面注明住房分割细则,归谁)以及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两人一起到房管咨询办理。只有几百元手续费就可以办理析产过户给一方。
  • 婚前房产属个人,婚后房产要看谁出钱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共同出钱是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