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月2日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家里人和卖家签了合同,付了2万元定金。但是想了想,觉得房价太高了,不想买。我与卖方谈判,但卖方不同意。它说我们应该按照合同行事。其中一份合同说,我们应该在1月6日之前支付剩余的款项,否则就违反了合同。违约赔偿金为20000,但这是一份附加合同,该条款在前面被划掉。我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还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我们现在可以取回押金吗

2022-03-10 07: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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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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