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公司派到项目上工作,然后被项目退回公司。公司给我调职后,工作地点很远。我不想去。公司的意思是,如果我不想去,我会自动放弃这个职位,因为我自己的个人原因辞职。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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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
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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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公司出具调职的相关文件,以及调职原因;
2、如果是以不胜任调职,不胜任的工作标准应该由公司出具,一般是不能完成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及数量、质量等;
3、如果因拒签调令而导致丢了工作,是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
仲裁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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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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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