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购买的帅铃新车工高过期,在临汾无法。经销商有欺诈行为吗?
消费者维权
2022-03-09 18:22:21
-
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等等
-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存在有网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与其宣传的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或者明显低于其宣称商品或服务的标准,并且足以使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产生错误认识的,就可以认定网络经营者的行为构成欺诈。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