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鞋底组合厂工作,7月22日因为个人原因到现在还没有上班,工厂老板联系了我 打电话给我,我没有回答。即使老板离开了。所以老板因为这个原因扣留了我6月到7月的工资,也和老板谈过,说这种情况不支付工资。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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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原因,企业复工时间推迟的,或者导致企业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应按劳动
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降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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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来确定工资的数额和其他待遇,如果员工每月的工资收入低于当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工资标准,那么可以去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如果仅因为没有给员工涨工资,是不合理投诉。
具体应根据实际情况去选择包括
劳动仲裁在内的相应救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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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
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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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