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的女朋友没有结婚,也没有生下一个孩子,这个孩子是由我抚养的,但孩子的户籍是在这个女人的名下。现在我们和她的关系破裂了,我们已经分开很多年了。孩子要上学,其他很多事情都需要户口。我与她协商,将孩子的户口转移到我的名下,这样孩子才能长大,但民政局说,我们必须与她结婚并与她离婚,然后才能以我的名义通过孩子的户口。我们必须这样做吗?我们的关系破裂了,我们不想结婚。这对民政局是否合理?

2022-03-09 08: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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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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