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要求支付赔偿的一方确实存在《
民法典》规定的违法行为。
(一)
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2.有损害事实的发生。过错方因实施了法定的违法行为而导致婚姻破裂从而离婚,基于此,无过错方受到的财产或非财产损害,具体包括:财产损害、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应具有因果联系。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4.实施违法行为一方必须在主观上存在过错。实施违法行为一方必须在主观上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违法行为必然或可能损害配偶的合法权益,并且导致婚姻破裂,而主观上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