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曾在一家外贸公司工作,八月底离开。到目前为止,6月、7月和8月的工资都超过了1万英镑,但公司没有给出。老板的理由是:以前,一些外国客户没有收回预付款,也没有支付工资。他们还说,他们有能力请律师起诉。他们两个多月没付工资,让我负责当时所有的损失。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将近三年。不管商品值多少钱,不管客户开发与否,不管一个柜子值多少钱,我总是按照文件费标准计算,一个柜子300元,有时候两个柜子,几个柜子。老板这样做合法吗?

2022-03-08 07: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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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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