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本人和男友生育一男孩??在月子里??家暴??所以分手了??孩子我带走了??当时没开出生证明??孩子一岁多的时候经人介绍结婚了??婚后感情不和??是我起诉公开判决离婚的??但是离婚书上没写孩子跟谁??现在孩子要上学了??没有户口??派出所户籍办说不能开具证明??做亲子鉴定??我现在怎么办

离婚
2019-03-17 13:32: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出生证明需要以下证明材料:

    一、夫妻二人婚后出生的婴儿

    1、婴儿父母或监护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

    2、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

    3、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必须携带双亲另一位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非婚生婴儿:婴儿出生证的办理应该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公安分(县)局审批。
    需审核的证明材料有:

    1、申请人父亲或母亲要求婴儿申报常住户口的书面申请;

    2、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3、随母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产前医院检查证明,随父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4、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第一离婚是可以协议或者诉讼离婚的协商不成的则只能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要求离婚:第二离婚一般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财产问题,婚后所取得的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二是小孩抚养权问题,如有小孩,小孩的抚养权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来判定;第三专业律师可以为你制定详细全面的应对策略避免在离婚的过程中所出现的法律风险争取更多的权益;
  •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2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