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追我们的车尾,但对方没有处理!我们是乘用车。车辆被扣留在交警队!我该怎么办?如果我们被追赶,我们必须支付赔偿吗?拘留期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谁负责!

2022-03-05 15:41: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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