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长期人身保险来讲,投保人缴纳两年保费后死亡,该怎么处理,被保险人是否能享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交的保费怎么办,保单怎么处理

保险赔偿
2019-03-17 02:31: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二)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

    意外伤害保险有三层含义:

    ① 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

    ② 被保险人必须因客观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残疾的结果。

    ③ 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亡的结果,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1. 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内容

    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量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死亡、残疾、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

    2.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项目

    (1)死亡给付

    (2)残疾给付

    意外死亡给付和意外伤残给付是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责任,其派生责任包括医疗给付、误工给付,丧葬费给付和遗族生活费给付等责任。
  • 人身保险对于社会的意义重大。到目前为止,因为购买了这样的保险而受益的人数是越来越多,不仅是一些老人从中获利,更有很多发生意外事故,不能够缴纳医药费的家庭,他们只要购买了人身保险的话,当意外发生的时候,就能够为其报销一部分的医药费。
    是对社保不足的补充。
    当被保者发生保险事故时,一定要在第一时间进行报案,并把事故的发生的经过、被保者的相关信息等告知保险公司。把理赔所需要的病历本、医疗单据、有关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资料准备好,递交给保险公司,这样才能在有效的时间内快速获得赔付。
  •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价值;
    (七)保险金额;
    (八)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九)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十)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一)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 被保险人的主要权利:  
    1、决定合同效力及保险单的转让或质押。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的同意是合同有效或者保险单合法转让的前提条件: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及其保险金额,在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的情况下,合同无效;将根据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单进行转让或者质押时,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该转让或者质押无效。  
    2、指定与变更受益人。根据《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有权指定或变更人身保险的受益人。  
    3、保险金受益权的复归。人身保险合同中,如果指定了受益人,则保险金受益权由受益人享有。但在某些情况下,受益权实际上复归被保险人。如根据《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只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即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义务。  
    (1)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并没有其他受益人;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并没有其他受益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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