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告送达离婚案中,开庭时被告不到庭,还要再次开庭吗?什么时候能岀判决结果?

离婚
2019-03-16 19:18: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法院公告起诉状副本的同时通常应当还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这样法官在公告确定的开庭时间到来时,可以径行开庭而不另行通知。所以法官在开庭当天电话通知女方亲属是出于对该案的慎重,并不存在其他违法行为。
    2、由于你缺席,放弃了你应享有的诉讼权利,这样很可能会导致你败诉,至于判决是否正确、公平,在这里因没有相关材料,不好多说。
    3、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法官与原告方有亲属或其他关系。你可以在上诉理由上阐明。这样二审很可能会发回重审。如果一审判决已经生效,你可以以此申请再审。
    4、在二审中如何维护女方的权利的问题,必须要见到案件的材料才能作具体的分析,至于怎能样争取小孩,你可围绕谁抚养小孩会更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这个原则来争取小孩的抚养权。
  •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离婚缺席判决是可以的: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 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况。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的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后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过来起诉原告的时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 1、公告送达,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按照《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我国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的基本构成要件有两个方面:一是实质要件,感情确已破裂;而是程序要件,经调解无效。
    而感情破裂的主要依据有: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除了以上五种情形外,还可以综合考虑相关情形: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以及夫妻感情关系的现状、有无和好的可能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