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去年春节我在媒人的介绍下认识了我的妻子。根据当地习俗,我们付了5万元彩礼后同居了。同居期间,我妻子出于各种原因带着钱。同居不到两个月就花了近5万英镑。然后我去了其他地方工作。她不愿意跟随,就到别的地方去了。在那之后,我无法联系上,六个月后,该妇女的家人无法联系上。我有一份记录,记录下这位妇女的母亲个人承认她收到了50000份订婚礼物。在这种情况下,我怎样才能拿回彩礼呢?如果我赢了官司,但那女人的家人失踪了,我怎么能拿回彩礼呢?如果你找到了那个女人,但是她没有钱,但是她的旧房子还在那里,你怎么能拿回彩礼呢?

离婚
2022-03-03 09: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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