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挪用了三次公司的货款,总额约为2万元,用于个人费用和还款。这不构成犯罪。

刑事辩护
2023-01-02 23:34:5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您好,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 挪用资金罪已归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
    一、三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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