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这个单位工作了4年半。合同还有一年半的时间到期。过去是8个小时。现在单位不得不改为12小时,并且没有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我如何补偿

2022-03-03 01:18: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具有法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用人单位拒绝续签的应当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 合同到期了单位不再续约,一般单位是要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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