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销售方面,我已经与中介和卖家签订了三方协议,我已经交了1万元定金,但现在我不想买这套房子。合同只签了三天。在这种情况下支付的定金可以退还吗?中介人还要求我承担违约责任。他们的要求是否合理?房地产交易尚未进入实质性程序,只是签订了合同。

2022-03-02 20:29: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手房买卖交易中,如果买方不想买了,是需要赔偿违约金的。具体来说,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则买方给付的定金不能退回,如果定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可能会被进一步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 如果确实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而导致协商不成的,应该退还定金。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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