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1996年结婚,1997年我的户口转移到我丈夫的户口。现在土地被开发商征用,但村委会将在1995年按土地分配征地补偿金。这是否恰当?如果是,怎么做?

土地纠纷
2022-03-02 14:36: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首先,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方案规定
  • 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当前土地补偿费的支付有三种情形:
    1、以村民小组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
    2、以村民委员会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
    3、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将分配方案提交征地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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