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产假从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11月4日结束。在此期间,公司支付基本工资和营养费。现在我知道生育津贴和工资是高收入的。如果按照产假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我应该高于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现在我要求公司弥补差额。有法律依据吗?

2022-03-02 12:49: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