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工作,因为小区的变电站暂时还没有交给当地的供电站,我会先收电费再交给供电站。四年后,变电站终于移交。一开始,他们给了我7万元的营业额。我总是用我在街上买的手写收据来收费。回来盖章就行了。我已经四年没说对账了,所以我不太在意,导致这些收据的保留不完整。现在他们说要跟我核实一下。我很抱歉。我要说我挪用公款。我一直想做的就是在我给他们多少钱的时候还他们。而且,他们已经将近两年没有给我发工资了。以前,因为他们是家里的亲戚,所以他们没有想太多。拖下去。别担心不给我。现在很麻烦。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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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1 19:54: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