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有几张信用卡,还有我弟两张卡,老公做生意都拿着周转用了,大概四十多万。中间还用我的名义贷了点款,这些钱一部分用于做生意周转,一部分买房付了个首付,但房名字是我弟的,付款时是用我老公的卡交的钱,一年多前发现他出轨了,中间说断还偶尔发现一直纠缠,我忍受不了,有离婚的想法,他说所有债务归他,那套房子归我,但我想先写个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或者保证书之类的,如果以后真的因为他出轨这事过不下去了的话,可以按这上面说的办。我俩结婚十来多年,结婚时他家连个像样的房子都没有,13年我俩掏钱把他家的房子翻成了楼房,如果离婚的话我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他说刚买的那套在我弟名下的房子给我。我想问下,债务都没有他的名字,这些在协议上怎么写离婚时才能受到支持,那套房子是我弟的名字是不是都不用在协议里出现,但是付款是他,而且大家都知道是我们买的,用我弟的名字是因为他有公积金。这种情况我要如何写协议呢,恳请律师百忙之中解答一下,谢谢!

离婚
2019-03-16 13:47: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保证书中关于该方存在过错行为的记载,可以作为另一方主张感情破裂和对方存在过错的直接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具有重要的证明效 力。如果这种过错符合《婚姻法》46条规定的“重婚”、“同居”、“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的,无过错方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保证书关于离婚时“放弃财产”的承诺,或者对将来离婚时双方如何财产分割作出的单方保证,如果内容明确,应当视为婚内的财产约定,符合婚姻法第 19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 此,这部分关于离婚财产处分的承诺,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在离婚诉讼中应当予以认定。 保证书关于离婚时“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内容,在法律效 力上存在一定的问题。
    婚姻关系不是《合同法》讲的合同关系,因此还是要在《婚姻法》的 框架下来看待。虽然,这种约定或承诺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但因为《婚姻法》并未赋予婚姻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之外的其他阶段可以对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进行 协商或作出单方承诺的权利,就像虽然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在离婚诉讼中该协议依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样。
    但是,该保证书关于过 错方所犯过错的记载,和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可以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决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参考因素。
  • 出轨就净身出户保证书是否有法律效应。要看具体的情形,不可一概而论。我国《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对双方婚内财产或婚前财产的归属方式进行约定,同时第46条规定:因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情形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主张损害赔偿。
    因此,婚姻保证书具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但这不等于其一概有效。判断婚姻保证书的效力,应针对签署背景、设定条件及处分的权利,结合法律规定及公序良俗综合判断。
  • 担保人还款后,向对方的妻子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夫妻之间写得保证书有法律作用。
    一、保证书中关于该方存在过错行为的记载,可以作为另一方主张感情破裂和对方存在过错的直接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具有重要的证明效力。
    二、保证书关于离婚时“放弃财产”的承诺,或者对将来离婚时双方如何财产分割做出的单方保证,如果内容明确,应当视为婚内的财产约定,符合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因此,这部分关于离婚财产处分的承诺,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在离婚诉讼中应当予以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