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9月26日,我们签署了购买认购书,并支付了10000元定金。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我们不想买房子。《认购条款》第三条规定:如果甲方或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后,未经法律或协议要求终止认购,应按房屋总价的20%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如果我们不买,我们会给买家违约金吗?

2022-03-01 1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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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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