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可以领养孩子。领养孩子的手续如下:
1、开具收养人婚姻状况证明、有无子女的证明;
2、开具工作证明和经济收入证明;
3、出具身体检查证明、生育能力证明以及有无严重疾病的证明;
4、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上述3项材料,到民政局去提出领养申请;
5、领养申请通过以后,收养人到儿童福利院领养孩子;
6、带着孩子到自己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领养关系公证。
领养孩子怎么上户口
领养孩子上户口的:
1、提交收养申请书;
2、提交证件和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
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