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母亲不小心摔断了腿。当时,她没有在县医院住院,而是直接被送往下一个县的骨科医院。现在她出院了。她带着相关的出院手续去了农业合作办公室。结果,他们拒绝偿还。我能问一下,如果她没有在该县住院,意外伤害是否可以报销?医院里的医院也属于一个省。

社会保障
2023-01-03 20:01:4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您好,可以向医管局等有关部门反映
  • 法律分析:农村合作医疗队以外摔伤的报销75%。因意外伤害的住院患者,出院后还需提交由户口所在村(居)签字盖章的意外伤害引发的原因确认证明以及医院的病案记录,对于无法提供有效证明及记录的,不予受理。
    经调查、审核,属实后予以报销;责任由第三方负责的,不予报销;住院患者自己也承担部分项目外责任。在市外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院住院治疗的医保患者,应有县人民医院出具证明在前往行政服务中心开具转诊证明后入住。
    出院后,由参保人或家属带医药费原始发票(复印件无效)、住院医药费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及门诊病历、患者身份证、医保卡、户口簿、经办人身份证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医保报销医药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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