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关系续签期间,配偶一方发生的债务是否必须由另一方的个人财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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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的债务婚后债权人不能要求另一方偿还,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除外。《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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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夫妻单独所负的债务,应由本人以个人财产清偿,如果负债一方确无实力偿还的,也可以说服他方代为偿还,但必须以自愿为原则,不得强制一方为他方清偿债务。但是,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确实用于维持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属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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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应该执行当事人的个人财产来偿还,配偶并没有帮助其偿还的义务,但是该笔债务经鉴定是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主张执行
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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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