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3年3月6日进入中新生五金塑料厂。当我进入工厂时,我同意有一个月的试用期。一个月后,工厂没有要求我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工厂要求我周日工作,没有加班费。5月2日,我没有食物吃。“工厂说这是一个食品和住宿的包装”。我于5月2日辞职。6月2日,工厂让我去工作。我说我没去上班是因为我有事要做,所以我罚了我50元。但在6月3日,我要求去,但工厂拒绝让我去。上面说我不能招募任何人。我在四月份得到了200元的加薪,但是我辞职了,现在加薪没有给我。我现在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

2023-01-04 10: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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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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