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起诉离婚需要带以下证件:
1、民事起诉状,起诉书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2、身份证或居住证件复印件;丢失身份证的,应提交公安部门出示的证件;
4、
结婚证或婚姻烟状况证明复印件;
5、户口本复印件;
6、财产清单复印件。
办理诉讼离婚程序如下:
1、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诉讼理由和诉讼
证据;
2、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的七日内立案;
3、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
4、调解无效的,法院会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