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还是无创低风险,出生畸形感音神经耳聋,医院有责任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1-04 1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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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检查的具体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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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申请医疗损害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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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发症并非医疗机构免责的法定情形,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之规定,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进行认定,可以综合考虑患者病情的紧急程度、患者个体差异、当地的医疗水平、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资质等因素。
如果并发症的出现是因医方违反诊疗规范所致,未尽到
风险防范义务或谨慎的注意义务及积极的救治义务,那么依然需要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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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