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5年3月16日加入公司,并于2015年5月18日与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16年5月18日到期,未续签。2016年7月27日,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解雇我。于2016年8月31日辞职。我每年能得到多少补偿?在劳动合同到期且公司不与我续签合同后的两个月内,我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同的双倍工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2-25 10:13: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如果是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公司要给与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你好,员工要求增加劳动报酬等内容续签,公司维持原来的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续签的,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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