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这个矿的总工程师。由于采矿业不景气,公司通知我休假。从现在起已经14个月了(2015年5月至今)。在此期间,我没有工资,我的社会保险也在今年1月停止支付。我只能在经济补偿后要求公司辞职。起初,公司承诺的赔偿非常不合理。不按一年工资和一个月工资计算。其他人都有。只有我的。为什么不呢?现在老板让我递交辞职申请,说我提交辞职申请后再考虑。我不知道是先提交辞职申请还是先协商赔偿?请请律师回答我的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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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主动辞职不可以要求单位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没有过错,员工提出辞职没有补偿。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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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一般不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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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以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规定的情形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其他理由辞职的则不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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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