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就是这样。我在试用期,然后我在5月11日提交了辞职报告你好,情况就是这样。我在试用期,然后在5月11日提交了辞职报告。辞职报告说我会在5月31日辞职,老板批准了。但由于某些原因(我只休了一天假。当我周日休息时,老板打电话说我不能来上班。我没有上班。扣除我三天的工资),我没有在16日上班。我在五月份和六月份发工资时,我的工资卡没付。我的老板应该付给我半个月的薪水吗?我应该如何保护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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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职工可以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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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