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们签了租房合同,刚付完钱,房东就违约要求我们只能住3个月。这是我们才得知,他的房子处于买卖中,这种情况下,房东属于诈骗吗?我们是不是可以一起起诉中介参与诈骗?

2019-03-15 10:33: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介诈骗,依据《交易条例》规定了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以下八种行为:①伪造、涂改、转让、租借中介服务资质证书、备案证明、注册执业证书、执业专用章;②向委托人隐瞒房地产成交价格,获取非法交易差价;③在代理房屋交易过程中,收取房款和房屋交易的押金、保证金、定金等,扣留委托人有效证件、房地产权属证书、公有住房租赁合同等;④在两个以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注册执业;⑤发布房地产交易信息未注明房地产咨询、经纪机构名称;⑥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和信息;⑦冒用客户的名义签订房地产交易合同或者委托代理合同;⑧违反规定收取中介服务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果有以上行为,可向相关部门举报。
    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就想工商部门举报,有营业执照的向建设主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投诉。
  • 遇到诈骗行为及时报警。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应该是不合理的。如果中介合同没有约定,就不要给。即使中介合同这样约定,也是不行的。因为这样约定违反合同法关于违约金过高的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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