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律师,我师傅儿无女,我师傅让我管他百年后的所有后事,他要给我签一个协议,我是遗赠扶养协议还是遗赠抚养协议。谢谢

2019-03-15 07:56: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赠扶养协议时继承法规定的五遗产转移方式之一,它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无人继承而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处理。公民死亡以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相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相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既然法律赋予遗赠扶养协议最高的法律效力,那么,如何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呢?  如上所诉,我们已经证明了遗赠协议属于一般民事合同的特殊形式,因此,一般民事合同的签订程序仍适用于遗赠扶养协议。
    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程序也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可以是遗赠人向扶养人(公民或集体所有制组织,其他组织因为不便履行义务,所以继承法没有列入)提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建议和条款。
    承诺则是抚养人接受遗赠人的要约,或者遗赠人接受扶养人的要约的行为。在这个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互利、互助有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该协议的主要条款进行磋商,达成协议,然后形成文字。
    以书面形式订立,如能经过公证则更好。限于农村的实际情况,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没有外界因素足以威胁协议难以执行的情况,又有两个以上见证人作证的话,亦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
    ;遗赠扶养协议中应载明遗赠财产的名称、规格、数量和抚养人提供扶养的具体内容和方法,双方当事人都应在协议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并注明年、月、日(协议生效的时间)。
    协议一经订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亦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任何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改。
  • 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
      遗赠人的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同时,遗赠人的子女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
    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因而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其死后转移给扶养人所有的协议。我国《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遗赠人、抚养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抚养人是集体组织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2.遗赠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家庭成员情况证明及与抚养人相互关系的证明,遗赠人无工作单位的,以上证明可由其住所地街道办事处出具;  
    3.抚养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抚养人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及与遗赠人相互关系的证明,抚养人无工作单位的,以上证明可由其住所地街道办事处出具;  
    4.遗赠财产的所有权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存款单据、有价证券等)及财产清单;  
    5.遗赠抚养协议书草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