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在外省工作,与同事发生了冲突。他一时冲动,用刀互相刺伤。伤口在他的胃部。医院的检查伤了他的胃。事故发生在公司宿舍。现在,公司打电话给我们,告诉我们,我们需要完全承担彼此8万元的医疗费用。该公司从未见过任何人,但有一名职员跟随前来帮忙,我们全额支付费用是否合理?对方和公司是否负责?你需要一起分担一些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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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要承担下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
劳动关系。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
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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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报警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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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现在对方起诉你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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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