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独生子女,14年生第一胎时年龄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未婚先育。18年老婆怀孕。有了结婚证。办理准生证时告知罚款。1万1千元。请问不缴纳罚款,有什么后果,还有罚款合理嘛?我是福建龙岩的。农村户口,自己是独生子女

2019-03-15 01:54: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材料准备:办理准生证,需要带齐男女双方的婚育状况证明、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计生办办理。
    2、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3、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4、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5、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 对于未婚怀孕怎么开证明的问题,答案是 未婚未育的。标题写“计划生育证明”;内容写清住址,姓名、出生年月,然后写未婚未育、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内容写完后写上“特此证明”,由经办部门签字、盖章,如果需要可以写上意见。
    未婚有生育的。 初婚未育的。只是在内容上修改为结婚登记时间、属初婚、至今未生育子女、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已婚生育一个孩子的。在内容上修改为登记结婚时间、属初婚、生育孩子(男孩或女孩等)时间,是否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其它情况选择写(例如是否有节育措施等等) 已婚生育两个孩子及以上的。
    格式同1,在内容上修改为登记结婚时间、属初婚、生育第一个孩子(男孩或女孩等)的时间、生育第二个孩子(男孩或女孩等)的时间、生育第三个(如果有必要),其它情况选择写(例如是否有节育措施等等),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如实填写。
  • 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才能登记结婚。如果婚姻登记员因为一时疏忽或者违规办理了结婚登记,那是属于无效婚姻。
    如果男女双方在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情况下办理了结婚登记,那双方的婚龄应从双方已达法定年龄的当日开始计算。
  • 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理。
    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我国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包括无国籍人)结婚问题上,采用的是行为地法的原则,不论是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还是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均以婚姻成立地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为准据法。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结婚的,适用中国法。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外结婚的,适用相应国家(地区)的法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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