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先动手打我,但是我也还手了。对方没受伤,我是轻微伤。医药费花了三千,我起诉能赔偿多少,

暴力伤害
2019-03-14 18:16: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够,如果造成了伤害,应当到医院进行救治并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如果被鉴定为轻微伤的情况下,则可以根据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来进行相应的赔偿。
  • 打架受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只能做调解处理,调解不成,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打架致人轻微伤,属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当然能按人身损害赔偿向法院起诉。
    起诉需向法院提供的材料:诉状及副本、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公安机关笔录、医院病历、医药费票据、用药清单等。《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被撞伤应当适用上述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