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现有经营困难,要裁员,提出一个我不能接受的赔偿方案,双方未能协商成功,故公司又提出要强制待岗,每月按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执行,我也不接受,请问,这时候可以提出劳动仲裁了吗?

仲裁
2019-03-14 15:12: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劳动仲裁后不执行可按以下程序执行,
    1、如果仲裁裁决书已经认定你胜诉的,且双方都没有去法院起诉,该裁决书就发生法律效力,仅能就之前提出的申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强制执行阶段不处理案件实体审查。
    3、没有提出过的补偿金请求需要重新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裁决书下来后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1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具体的规定为:   
    1、如果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住所或财产所在地在中国境内,则可向其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如果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住所或财产所在地在中国境外,而且其所在国家也加入了联合国《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申请人可根据联合国公约向该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3、国内仲裁裁决可向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住所或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用人单位不可以在员工工伤期间辞退员工,用人单位应申请工伤赔偿,治疗期间工资按照之前的标准照发,如果员工申请离职,用人单位还要给一笔补偿金的。发生工伤,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和医疗费、交通费、康复费等赔偿,除此之外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 劳动仲裁立案流程:
    申办条件:
      
    (一)所申请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二)依法申请仲裁;
      
    (三)案件属本委管辖范围。
      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相关材料至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层105证据交换庭窗口办理。
      提交材料:
      
    (1)、《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原件;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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