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已离婚了小孩法院判给了我,我去要男方不愿意给,现在男方又起诉说我不要小孩,我去法院立案,法院不受理,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3-13 20:18: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证据证明他与别人同居就可以起诉离婚。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夫妻双方因为离婚而到法院起诉,这类案件快的要3个月,慢的要9个月,视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定。
    9个月是有原因的,因为离婚案件一审最长要3个月,如果一审起诉对方,一审判不离婚的话,就要再等6个月才能再次起诉,才能判决离婚,所以就是说快要3个月,慢要9个月。
  • 要是在生活中遇到家庭暴力,且对方不愿意离婚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此时,想要启动离婚诉讼程序,那么就需要先向法院提交一份离婚起诉书,要是不清楚离婚起诉书该怎么写的,可以请律师代写。
  • 一般情况下,通过诉讼离婚时,立案后,一般需要给予对方15天的答辩期,所以,一般在立案后15日后安排开庭,但同时要考虑承办法官的工作进度,法官很忙,当然要适当延后。离婚案件,一般在立案后3个月内审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