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之前平安做过贷款用于资金周转,在银行监管期出现还款问题,被起诉诈骗罪,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

2019-03-13 15:36: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诈骗80多万元,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五)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法定刑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不同于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贷款诈骗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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