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的车是过户车,原车主的强制险。出了交通事故,行车证是我的名子,保险单上是原车主的名子。保险公司人员说我的车没有保险,我该怎么办。

2019-03-13 14:56: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目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分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下称交强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下称商业险)。  赔偿的原则不同。根据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而商业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  保障的范围不同。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广,商业险的保障范围相对狭窄。发生保险事故时,交强险不仅承担被保险人有责任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且还要承担被保险人无责任时其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而商业险在被保险人无责任或者无过错的情况下,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在商业险条款的“责任免除”项下还列明了许多保险人不承担赔偿的情形。  具有的强制性不同。根据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
    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而商业险不具有强制性,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订立保险合同。  保险费率的不同。根据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
    而商业险是以营利为目的,保险费率也比较高。商业险的保费取决于很多因素,如保险金额、车型、车龄等。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索赔流程:
    一、 事故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证据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 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向作出认定书交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三、 首先,根据责任承担情况与对方按照以下情形协商:若受害人死亡的,可以依照死者的身份,死者是否有被扶养人,可以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亲属办理后事的交通费、住宿费及相应的财产损失等; 若受害人受伤的,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伤者的身份,是否存在被扶养人,是否需要辅助器材,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辅助器材费、住宿费、相应的财产损失等。
    四、 协商未果的向法院起诉。 案件的处理涉及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政策,其中关键所在是要搜集固定好支持自己请求的证据和理由,只有这样才能运用相关的法律规定计算索赔的具体项目金额,从而最大化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无论是法律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交通事故专业律师都有着一般人无法比拟的优势,需要了解更多,欢迎电话垂询。
  • 关于强制过户包括多种类型的过户,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举个例子:未进行产权过户,产权仍然属于原产权所有人所有,法院无法进行强制过户,如果有相关合同,只能申请赔偿。  国家实行不动产的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
    任何协议和公证,不代表住房产权发生转移。只要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住房还是原房主合法所有。国家实行不动产的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
      《物权法》规定: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车辆发生事故,只要有这些原因,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中地震引起的车辆事故的,保险公司不会赔偿。
    驾驶员未按规定进行年检、车辆未通过年检=不赔,事故发生时,被保险车辆未及时年检,没有有效的行驶证,按车损险条款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车辆维修期间发生事故=不赔,在维修期间发生事故,如维修工人驾驶你的车辆发生了事故,保险公司也是不会赔的。
    报案不及时=不赔,车辆丢失了,必须马上和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且报案。如果48小时内未报案保险公司有权拒赔,出事了先联系保险公司,这点大家一定要牢记,事故导致车内的物品损坏=不赔。
    撞人后产生的精神损失费/诉讼/仲裁费用=不赔,撞了人不是不赔钱,一旦发生了撞人的事故,在责任限额内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是会负责理赔的,但是对方如果和你索要精神损失费的话,保险公司是不会负责理赔这部分费用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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