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作中,由于自己操作不当,企业对于我这一操作也没有提出过任何规范要求,我在操作中严重受伤,请问我这种情况,一定能申报工伤认定么?

2019-03-13 12:52: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 工伤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申报的

    1、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事故发生之日3个工作日内报送)

    2、 工伤认定申请表1份(此表及以下材料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一同报送)

    3、 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原件并复印件)

    4、 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

    5、 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6、 工作考勤记录卡(原件并复印件)

    7、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并复印件)

    8、单位参加当地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费的凭证和参保职工花名册(原件并复印件)

    9、 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人或直系亲属申报的

    1、 工伤认定申请表1式2份

    2、 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单位有效工作证、单位签章工资表、单位签章的从事本职工作证明等(原件并复印件)

    3、 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

    4、 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5、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照片等有关证据

    6、 事故发生详细经过

    7、 单位、企业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工商部门查询)

    如属下列情况,除上述材料外,申请人还需另提供以下材料

    1、 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原件并复印件)

    2、 属刑事案件的,法院、公安部门(派出所)的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3、 属职业病的,需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并复印件)

    4、 属维护国家、公众利益的,需提供政府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5、 属革命伤残军人的,需提供因公或因战革命军人伤残证和旧伤复发证明(原件并复印件)

    6、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出差、开会等的通知)

    7、 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书 。
  • 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5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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