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于2008年结婚,2009年因女方出轨离婚,婚内育有一子,归男方抚养,女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这么多年来,女方只来探视三次,我现在可不可以要求女方出抚养费,当然了离婚时签过协议,明确写了不用女方出抚养费,但离婚时因为闹得挺凶的,离婚协议除了签字是我的其他都是女方自己写的,离婚当天女方叫了好多了去的,有点逼迫的意思,因为当时我也想离婚,也没在意,还有就是办理结婚证是在女方家所在城市A市,但结婚后。女方户口签往男方B市,离婚的时候女方实际户口是在男方家里。离婚时在女方家A市,当时办理离婚的工作人员说户口不在这里办不了,但女方家里取来女方婚前户口页,还是办理了离婚,这种情况我能起诉女方出抚养费吗?

离婚
2019-03-13 09:24: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女方可以在国内起诉。2,协议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的话或者无法协商的,尽快到法院起诉。3,需要区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4,法律依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国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认定当事人一方的住所或居所在中国,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由此,你们双方均系外国人,不论是自愿离婚还是你起诉离婚,一律按我国诉讼程序办理。如果男方对我国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则视为承认我国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你们双方均为外国人且居住证中国一年以上(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视为经常居住地),并且同意我们法院管辖的,中国法院有权处理。但如果对方提出异议,或不应诉答辩,且原婚姻缔结地不在国内,我国法院一般不会对双方为外国人的离婚问题作出判决,除非原婚姻缔结地在国内,国外法院以婚姻缔结地为连结点为由,拒绝受理其公民的离婚案件。
    如果双方当事人就离婚问题已协议一致,一般国内法院可以受理制作调解书,一般外国法院对中国调解书经过法定程序是承认的,当然也可能有些国家不承认中国调解书。
  • 如果决定离婚,双方可以协商子女抚养以及财产的分割,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在民政局协议离婚,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找律师书写诉状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一般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财产平分,法院判定孩子抚养权,比较双方条件哪方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一般会参考以下因素: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支付固定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同时还要考虑根随谁生活,经济能力,生活条件等。

  • 一、 a,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b,父亲的个人财产; c,你的产权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 a,夫妻共同财产; b,夫妻共同财产;
    三、 你的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女方,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女方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女方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四、 一般不会。子女抚养的裁判另有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除有切实证据证明一方存在以上过错或婚姻法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外,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往往首次判决不予离婚;待6个月后起诉方第二次起诉,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