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有哪些?

其它
2022-02-03 05:17: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主要受理以下几种案件:
    1、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及其他章中明确规定依照第八章相关条文定罪处罚的犯罪案件。
    2、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案件。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刑法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罪;刑法257条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刑法260条规定虐待罪;刑法270条规定的侵占罪;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 根据刑法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1、贪污贿赂罪;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4、其他需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的犯罪案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