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六年,夫妻感情破裂,因男方经常辱骂女方,导致婚姻破裂

2019-03-12 13:39: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不能协议离婚,只有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离婚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确认,按婚姻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是由母亲抚养,10周岁以内的子女,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确定抚养权。
    你们的孩子一直随你生活,如果法院判决,由你抚养的可能性较大,对方承担抚养费,其标准为有固定收入的,标准为本人月收入的20-30%承担。离婚还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收入,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增加,均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没有对财产的权属作出书面约定,在离婚时,原则是一人一半。
    同时,夫妻共同债务也应一人一半承担。
  • 法院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
    1.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2.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3.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4.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5.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6.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7.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8.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 法官在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婚姻破裂)上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会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感情现状等综合考量,一般会由法官从当事人的表达、情形变化来判断。
    对于离婚房产的分割,可以分为以下情形:
    1、婚后共同买房,这属于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要分割的话就是各得一半,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来算;
    2、一方婚前全款购房,这个属于婚前财产,另一方没有权利分割;
    3、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还贷的那一部分属于公共财产,但是首付的话就不属于了,分割时如果双方协议好的话就没什么问题;
    4、父母婚后出资购房,这属于父母对夫妻的赠与,一般是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割,但是要是一方提出是向父母借钱购买的话就比较难分割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