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后厂里就停发了生活费,说没钱只能和厂里借,但是工伤保险条例有提到过停工留薪得问题,但是厂里坚持按照他们的规律来,我该怎么办

2019-03-11 22:13: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的停工留薪期一般是指工伤住院期间加上出院后有医生病假的休养期间。
    国家对1年之内的停工留薪期没有具体地规定,只有少数省份作了规定(请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如手指骨折3个月,股骨(大腿骨)骨折6个月等等。
    但对超过1年或者超过当地规定的工伤医疗期仍需休养的,即使有医生的病假条,也要经过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确认才行。
    无论伤情多重,国家规定了停工留薪期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 停工留薪内被用人单位强制工作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上班工资应按加班费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即受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暂停工作,享受原工资待遇。
    用人单位强制工作的,是违法行为,可采用如下两种方式维权:
    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停止违法行为,并支付加班工资;
    2、因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主动接触劳动关系,并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 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应当先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的30内申请,工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等。
    工伤认定并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不同。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津贴等。
  •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职工未按照单位安全操作规操作设备或者佩带防护用具,往往容易发生伤害事故。
    而用人单位则以职工违章操作为由拒绝按工伤处理。这其实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工伤属于无责任的补充,即不论受伤职工对于事故是否有过错(故意及违法犯罪行为除外),都应该享受工伤工伤待遇。
    但是,单位在保障职工工伤待遇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单位合法的规章制度依法对职工作出相应的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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