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受养亲属抚恤金中领取受养亲属抚恤金的年限是多少?成年子女能否领取受抚养亲属抚恤金?

2022-01-27 14:24: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供养亲属为子女的,以18周岁为失去供养条件,以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计算;其它类型需要供养的亲属,以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计算20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供养亲属抚恤金年限规定是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可实行一次性支付或按月支付两种办法。一次性支付需由供养亲属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一次性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未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遗属,以18周岁作为失去供养条件,以应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标准计发;其他遗属以应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20年,但需扣除已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月份,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发1年,但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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