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感情破裂,男方已经失踪两年,找不到人,要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
2019-03-11 14:14: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失踪、下落不明是要一方离开自己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的地方后,去向不明,与任何人都不联系,没有一点消息,而且时间持续两年以上。满足这些条件,法院才会认定为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视为夫妻感情破裂,判决离婚。
    能不能离婚或者是想离婚,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看你们之间是否存在可以判离婚的情形等。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协商好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
    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双方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的。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夫妻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
    具体而言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情况、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人能否帮忙一起照顾小孩、学历等情况。这里的特殊情形是指一方长期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小孩的情形或者是自身存在吸毒、赌博的恶习且屡教不改。
  • 判断感情破裂可以参照新的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一般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供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感情破裂证据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
    但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一方有经济困难的,可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 1、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
    2、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3、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向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无法直接送达;起诉方先到下落不明一方的住所地或是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出具证明,证明对方已经下落不明。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不会出具一方下落不明的证明,因此一方离家出走后,另一方应及时到当地派出所公安机关报案,保存报警回执,日后可据此要求派出所公安机关出具一方下落不明的证明,作为诉讼的有力证据,一旦诉诸法律,可省去调查取证的诸多麻烦。
    4、由法院在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中告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公告期国内案件六十日,涉外案件六个月。
    5、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