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跟女方提出结婚,并依照农村习俗送了彩礼,而女方宾客请好,所有事都弄好,男方提出毁婚,女方也怀孕3个月,此案例在法律上,女方的权利会收到保护吗

2019-03-11 09:51: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对你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就是说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或者虽然已经办理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的,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对于彩礼已经购买结婚用品的,可以将结婚用品退还,因为未办理结婚登记属于双方共同原因,所以不应该由女方承担损失,如果男方骚扰女方家人造成伤害的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向男方主张损害赔偿,但是女方需举证证明损害大小和程度。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 婚姻法为了保护妇女权益,根据《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同时又规定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诉讼请求的,可以受理。
    所谓“确有必要”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被理解为:男方有正当理由、女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或有重大的紧迫事由时。
    如女方与他人通奸怀孕,男方坚持要求离婚。所以,如果你所述属实,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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